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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

所属分类:热点资讯    发布时间:2022-05-11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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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?林焕新)近日,中央文明办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?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《意见》提出,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。网站平台应坚持*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,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,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,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、“礼物”购买、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。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,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“礼物”。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,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、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。??????????

《意见》明确,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。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,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,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,应征得监护人同意。对利用所谓“网红儿童”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,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,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。??????????

《意见》提出,网站平台应在《意见》发布一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,禁止以打赏额度为*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、引流、推荐,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。加强对“礼物”名称、外观的规范设计,不得通过夸大展示、渲染*等诱导用户。

《中国教育报》2022年05月09日第2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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